问
担任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需满足哪些任职条件?回避制度如何规定?
答
任职条件:具备良好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忠实维护出资人权益;专业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情况,具备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经验(如本科以上学历/中级职称+企业领导经验,或10年以上管理经历);年龄限制:专职初次任职一般不超过57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兼职初次任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精力履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回避制度:以下人员不得担任外部董事: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近2年内在拟任职企业或子公司任中层以上职务;近2年与拟任职企业有直接商业交往;持有拟任职企业或其投资企业股权;在竞争关系企业任职;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禁止的其他情形。政策目的:通过严格的任职门槛和回避机制,确保外部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避免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