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董事的选聘程序和管理评价机制如何运作?

选聘程序:国资局根据企业需求提出选聘名额和条件;酝酿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拟任人选(专职多从县属企业、国资部门选拔,兼职从人才库选聘);组织考察:对人选进行背景调查,征求纪检部门意见;讨论决定:按权限审批(现职领导干部需会议决定,退休人员需报批);任前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人选需承诺无利益冲突;依法聘用:由国资局委派,颁发聘书,明确任期(每届不超过3年,连任不超过两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