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煤矿安全计量校正检定中心
一、机构职能管理
(一)工作职能
1、对各类仪器、仪表校正检定,具体为:矿用风速表(高、中、低速)、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矿用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矿用氧气检测报警器、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矿用自救器等设备的性能测试。
2、负责对全县煤矿的各类安全监控系统、仪器、仪表等设备设施进行坑上、坑下不定期检查,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1)负责中心日常业务工作的管理,协调各室的工作,认真做好煤矿的仪器、仪表、登记备案。
(2)负责各种会议记录、会务组织安排、文电记录、上级来文、来人接待工作。
(3)负责中心职工人事信息管理,核算每月职工工资以及各项福利发放。
(4)负责中心职工五险一金的办理,劳动关系转移、变更等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管理员工的薪金、奖金的变动调整,
(5)负责督查各室的业务工作。
(6)负责好本单位的文件起草,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7)出具泽州县煤矿安全仪器检定校准汇总表。
(8)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财务室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财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和审核中心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会计报表、检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中心财务收支、资金的使用和财产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4)负责本中心收费票据的领用、发放、审核、收回等工作。
(5)负责审核各类报表、凭证,监督管理财务结算及经济运行情况。
(6)保证会计凭证的合理,及时传递,依据审核后的会计凭证,准确登记明细帐、总帐,并及时做好月结、年结工作,保证帐款、帐证、帐实、帐帐、帐表相符。
(7)负责中心现金管理和工资发放工作。
(8)负责中心财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9)负责接待财政、审计、物价部门的检查。
(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3、催化室、光干涉室、风洞室、氧气室、一氧化碳室
(1)认真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地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按照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要求进行计量检定,保证检定结果的准确。
(3)掌握本项目检定所用仪器的结构、原理和性能,做到会正确使用,会维护保养。
(4)保证计量检定、校准或测试的原始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检定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检定原始记录、检定测试报告存档。
(6)正确使用计量基准器、计量标准器,并负责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7)保持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清洁卫生,摆放整齐,做到文明,安全操作。
(8)热情为受检单位服务,及时解决检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努力学习业务技术,逐步做到能检、又能修,一专多能,掌握本专业计量检定,测试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4、监测室
(1)所有煤矿瓦斯监控系统测试和检查工作。
(2)负责甲烷传感器的现场调校.
(3)负责建立健全监测室工作的所有测试(检查)通知书、报表等归档工作.
(4)出具煤矿复产(复工)监控系统测试报告。
(5)矿用自救器气密性检测。
(6)负责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5、后勤室
(1)负责中心后勤全面工作。
(2)催化室仪器、仪表的维修。
(3)检定中心标准气体使用的管理工作。
(4)购买、维修、安装台帐及目录。
(5)保证检定中心办公楼水、电、暖气的正常使用。
(6)完成中心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