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财政局

泽州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01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七)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全县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十五)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在泽州县开展工作;(十六)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实施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十七)负责在制定全县城乡建设规划中落实“规划服从安全”的原则,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泽州县自然资源局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 1个。 
  (1)根据泽政办发[2010] 98号文件;泽编办字(2011)49号文件;泽编办字(2016)10号文件;泽编办字(2016)52号文件;核定我单位共有编制数370个,其中:行政12个,全额事业编制 137个,差额编制30个,自收自支编制191个。2019本年度末编制数共计370个。 
  (2)2019年我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92人,比上年度减少3人,其中:行政人员徐选余调出,裴晶晶调入,事业退休3人(王素梅、王小洲、赵昌善)。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封面代码
  二、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 收入决算表 
  四、 支出决算表 
  五、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收入合计106099064.32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55003325.92元,增加107.65%;2019年度支出合计89624441.77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6268896.58元,增加67.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项目增加,发放了上年度精神文明奖及考核目标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06099064.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099064.32元,占比91.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00000元,占比8.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89624441.77元,其中:基本支出31364134.09元,占比35%;项目支出58260307.68元,占比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6099064.32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7274281.32元,主要原因为政府安排的项目增加;2019年支出89057701.43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5702156.24元,主要原因为政府安排的项目增加及发放了上年度未发放的精神文奖及考核目标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89057701.4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753701.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4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3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31271993.75元,占比35.11%(其中: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8637054.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0790.03元,资本性支出314149元);项目支出56481707.68元占比64.89%;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036911.05元,增加原因为: 政府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及发放了上年度精神文明奖及考核目标奖。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3203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部门社保等经费开支。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4923.38元,完成预算的59.75%,主要用于本部门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决算减少227628.62元,因本年度有在职人员退休和调出情况. 
  (3)城乡社区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2483927.05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国土整治、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等。
  (5)住房保障支出924588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15123元,因本年度有在职人员工资水平提高.
  (6) 地质灾害防治支出32706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及应急处置。
  六、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基金收入为9000000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76998200元,主要原因为政府安排的基金项目增加。本年度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支出6000000元,未支出;债券收入安排3000000元,支出1304000元,共计支出1304000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149元,全部为财政性资金。其中:村镇规划设计室采购办公家具20720元,采石场监控平台设备198320元,购置空调订书机及执法记录仪72199元,局机关购置办公家具10950元,购置电脑铁皮柜考勤机119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泽州县自然资源局共对16个专项进行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涉及预算资金22980600元,涉及本年度资金22122600元;对16个专项进行了预算绩效自评价,涉及资金22122600元。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评价结果1个良好,其他均为优秀。 
  第四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