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财政局

泽州财政“四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发布日期: 2024-02-27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2023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次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近期有关安全生产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从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大民生投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安全工作投入等方面,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以更强的担当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为全县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财政贡献。

一、聚焦多点发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收入预期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通过狠抓财政收入、加力对上争取等方式,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方面,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摆在首要位置,努力克服经济不利影响,紧扣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密切关注财政收入动态,认真分析财政收入形势,不断加大对重点税源监控和非税收入征管力度,积极与税务、国土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做好依法征税和各项非税收入入库工作全力壮大我县财政实力。另一方面,把握政策机遇,争取上级更大支持。在大抓收入的同时,我们把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资金投向,多次与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沟通对接,广开渠道争取各类扶持资金,为缓解县级财政压力,保障重点支出需求,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益补充。一是我县在限额内争取政府专项债券7.91亿元,主要用于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赵庄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二期工程和泽州县污水处理二次管网项目。二是累计争取上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冬季取暖专项资金和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资金4.2亿元。

二、坚持有保有压,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继续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坚持有保有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调整取消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需的项目支出,切实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继续将“三保”支出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始终坚持“两个优先”,确保“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地位,足额编列,不留缺口。2023年安排“三保”支出25.25亿元。1-12月支出22.05亿元,占“三保”预算的87.33%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6亿元,其中民生领域支出59.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

三、树牢底线思维,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始终把政府债务管理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面落实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通过严控增量,化解存量,规范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五种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截至目前,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四、立足部门职能,强化安全生产投入。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局党组学习“第一议题”,党组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山西时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干部职工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安全工作,时刻牢记不抓安全就是不讲政治,就是无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人民利益。同时,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后勤保障服务是第一要务,积极履行工作职能,严格保障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将县级安全生产资金列入预算持续加大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励等工作的支持力度,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此外,还持续加大资金监管,按照“整合资金、突出重点、集中财力、有所专攻”的要求,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2023年,县级财政累计安排1.34亿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生活救助、洪涝风雹灾害救灾、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乡镇应急管理中心经费等。在资金监管方面,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泽州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泽州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重点从专项资金管理、预决算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开展重点检查,确保安全工作资金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