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中心、县乡村振兴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市财农〔2024〕54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第一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 元。
接文后,严格执行《晋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理设定绩效目标。
此款系一次性支出,列2025年相关科目执行。
泽州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泽财农9号.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