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根据《晋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市财会[2025]42号)要求,现就我局代理记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渠道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无证经营。有营业执照但没有办理代理记账证书,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行为。
2.已办理代理记账证书的,在执证从业过程中未持续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8号)第四条、第五条等相关条款的。
二、受理方式
通过举报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提供以下内容:被投诉举报人的名称、通信地址等信息,提供客观真实的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材料和证据。
提倡实名举报,我局将为举报人保密。
三、举报受理渠道
举报电话:0356-2025052
举报邮箱:zzkjg2056571@163.com
地址及联系部门:泽州县财政局(丹河新城商务中心2号楼)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