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内部审计股)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承办、督办局领导及局务会议安排的有关事宜;负责机关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文电、会务、文印、信息、安全保密、简报、档案、车辆、资产、接待及系统网络建设等行政事务性工作;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机关党务、群团等方面;牵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制定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实施指导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监督;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依法查处企业投资核准项目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听证、普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评标专家资格初审和管理,监督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和重点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价格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法制宣传培训、考核验收,价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价格听证,价格行政处罚听证;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三)行政审批股
负责县本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县本级权限内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国家、省、市审批、核准项目的审核上报;承接省、市下放权限和经省、市授权或受省、市委托事项的审批、核准;权限内项目招标事项核准、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承担制定、调整县管商品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和重要经营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审批;承担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负责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时,把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纳入管理程序。
(四)国民经济综合股(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综合分析全县经济形势,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综合平衡的目标和政策;组织编制和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专项规划、区域性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县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及时提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和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财政收支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承担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体制改革股(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办公室)
研究全县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组织开展和指导协调全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提出下达全县转型综改试验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乡镇转型综改试验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股(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和综合平衡安排县级建设资金的建议;负责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国家、省、市各部门投资计划的转发下达;负责国家、省、市有特殊规定的建设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核上报;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后续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审批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并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有关事宜。
(七)农村经济股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组织拟定和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气象、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农村城镇化建设、农业产业化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和以工代赈工作;负责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八)工业交通和能源股(县地方煤矿采煤沉陷治理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县工业、交通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编制和衔接平衡工业、交通及高新技术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课题,研究提出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产业关键技术开发工作,负责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研究提出全县信息化产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重大信息产业化项目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全县铁路、公路、铁路专用线建设,并协调相关重大问题及工业、交通、信息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研究分析全县能源开发利用以及解决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课题,提出能源战略、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再生能源开发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平衡衔接煤炭、电力、煤层气和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水资源平衡和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基础测绘计划、地震基础设施计划,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负责全县西气东输、煤炭产运销有关工作;加强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管理,负责全县煤层气(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并拟定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负责煤炭、电力、煤层气、新能源等相关行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负责全县地方煤矿采煤沉陷治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九)城建环保股(县低碳试点工作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城镇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城镇环境质量指标计划等;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工作;组织协调全社会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评估和审查监督管理;负责城镇基础设施和环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研究分析和制定县域低碳试点的产业规划、贯彻实施等工作。
(十)社会发展股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和协调平衡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和协调卫生、人口、科技、教育、文化、出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体育、民政、残疾、工青妇、农转非、复员军人安置、技校及社会团体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研究拟订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及就业和社会分配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各类学校布局、规模和结构调整;协调落实大中专院校在我县的招生政策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规划,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负责全县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及归国安置等工作;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十一)财政金融贸易股(县服务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
研究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运行状况和流通领域、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商务发展战略、资金平衡和重要工业品、重要原材料进出口以及重要商品储备的政策建议事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应急物资储备、调拨,负责全县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企业上市及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发展友好城市合作关系,并负责相应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分析和协调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规划,加强服务业项目的管理;负责相关行业投资项目的有关事宜。
(十二)价格调控股(成本调查股)
负责市场价格管理和调控工作;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负责全县范围内浏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涉及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及市场价格应急的处置工作;负责运用综合手段稳定市场价格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价调基金管理政策及措施;负责县本级价调基金的规划、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主要农产品、工业品、服务价格和流通费用的调查、汇总、分析,组织开展成本调查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服务项目定(调)价前的成本监审和定期调查监审工作;落实有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十三)价费管理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政策和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主要商品实施有效管理;制定和调整县管的商品价格;参与拟定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及公益事业等政府补贴标准;拟定推进能源、环保、节能减排、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措施;认定低价倾销商品的成本;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管理的服务价格和经营性服务收费政策;负责全县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价格的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制定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工作;负责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和对非学历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医疗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的价费公示工作;负责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
(十四)价格监督检查所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检查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收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和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制止不当价格行为;依法办理价格举报案件、申诉案件;负责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参与对乱集资、乱罚款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的明码标价管理工作;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公共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