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公安局

生态保护 警察蜀黍紧急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鹳!

发布日期: 2022-10-27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近日,犁川派出所接到犁川供电所员工报警,称在野外作业时,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鹤类动物。犁川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经过对该鹤类动物的仔细检查,发现其右翅受伤,精神状态萎靡,不能飞行。犁川所立即与林业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将受伤的鹤类动物送至司徒小镇野生动物救治中心救治。经工作人员认定,这只鹤类动物名字叫黑鹳,是一种体态优美,体色鲜明,以鱼为主食的大型涉禽,成鸟的体长为1-1.2米,体重2-3千克,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并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列为濒危物种。

目前,黑鹳正在野生动物救助站接受进一步救治,待其伤势恢复后将放归自然。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泽州公安郑重提醒: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是我国刑法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避免因无知而犯罪,更不要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