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公安局

泽州县公安局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暨“七一”表彰会议

发布日期: 2024-07-09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全党上下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之际,6月28日,我局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暨“七一”表彰会议。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贾毅兵参加会议并讲授专题党课,局领导成员,各科室所队负责人,部分获奖代表参加会议。

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李森庆宣读了《中共泽州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表彰决定》。局党委向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颁发了荣誉证书,为老党员李富民颁发了“在党50年”纪念章。激励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号召全局民辅警向先进看齐,牢记使命,忠诚担当。

贾毅兵副县长代表局党委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在“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向辛勤工作的党员民辅警致以节日的问候,并结合公安实际,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努力锻造过硬公安铁军》为题,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一是要学纪。要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背景过程,以及新修订《条例》的鲜明特点,真正领悟党的纪律的实质和内在要求,确保党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入脑入心,树立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要知纪。围绕新修订《条例》的特点和增减内容,结合我局队伍中的实际状况,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进行教育,引导党员民辅警熟知法规制度的条款内容,把握基本要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纪律上的守护者。

三是要明纪。要将《条例》当成一面镜子,常常照一照,看看自己的思想有没有偏差,举止有没有越界,履责有没有到位,努力做到品行端正,言行一致,工作尽责,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

四是要守纪。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系统工程,在学习对象和学习内容上实现全范围覆盖;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做好预防性管理;要切实理清各级党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党员个人的责任,促进全局民辅警遵守党规警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