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家庭户根据房屋的产权或者使用权变更户主,拟变更其他家庭成员为户主的,应当在全部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变更。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居民户口簿;
(二)房屋权属证明或使用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同意,现场签字确认件(非房屋产权所有人变更为户主时需要)。
三、办结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