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符合国家民族成份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可以变更民族。
二、申报材料:
(一)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二)地级市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民族成份的证明;
(三)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办结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