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随军家属申请迁入户籍。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随军报告表;
(二)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批准证明;
(三)随军家属的居民身份证;
(四)随军家属的居民户口簿;
(五)随军家属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结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