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无稳定居住条件的人员,可以迁入派出所公共集体户。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二)申请人与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父母、夫妻、子女)。
三、办结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