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父母子女相互投靠迁入户籍。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房屋买卖网签合同、公租房租赁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房屋使用证明;
(二)父母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办结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