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公安局

父母子女相互投靠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8-13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一、申请条件:父母子女相互投靠迁入户籍。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房屋买卖网签合同公租房租赁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房屋使用证明

(二)父母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办结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