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公安局

已注销户口的现役军人新生婴儿出生申报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2-15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一、申请条件:夫妻双方均为已注销户口的现役军人,所生婴儿可以向父亲或者母亲部队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三)父母结婚证; 

(四)父母军人身份证明; 

(五)父母一方与出生登记所在户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结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