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公安局

收养儿童登记户口

发布日期: 2023-04-17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一、申请条件:依法从送养人一方收养的儿童,应当随收养人申报出生登记,允许将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登记为父母子女关系。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 《收养登记证》;

(二) 收养人居民身份证;

(三) 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三、办结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