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获准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应当申报户口登记。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公安部批准的入籍证明;
(二)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屋权属证明及关系证 明(自有房屋定居时需要)。
三、办结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