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公安局

公共集体户迁入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6-19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一、申请条件: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无稳定居住条件的人员,可以迁入派出所公共集体户。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二)申请人与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父母、夫妻、子女)。 

  三、办结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