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公安局

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6-07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一、申请条件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申请材料目录

户口簿或原身份证。

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1.首次申领不收费;

2.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每证收取20元;

3.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身份证每证收取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