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泽州县公安局
办公电话: 0356-3011133
传真电话: 0356-3011114
邮政编码: 0480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 30-12: 00;14: 30-18: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晋城市城区西环路1873号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公安工作规划、计划,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负责维护全县区域内安全稳定,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开展侦查工作。组织、协调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组织侦办经济金融、生态环境、森林草原、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七)对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情况进行收集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禁毒工作。
(十)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县公安局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开展县看守所、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根据上级安排实施安全警卫相关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县公安局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四)组织县公安局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与国际刑警组织、外国警方及港澳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承办县内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合作协议中的履约工作。牵头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县公安局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六)负责对情报研判、数据分析、技术鉴定、组织侦办处置重大案事件、防范应对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等方面的支撑保障。
(十七)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组织开展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县公安局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对干部的监督。
(十八)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公安局承担的其他职责。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