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泽州县公安局
办公电话: 0356-3011133
传真电话: 0356-3011114
邮政编码: 0480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 30-12: 00;14: 30-18: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晋城市城区西环路1873号
工作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收集、掌握全县公安业务情报信息,分析、研究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全县范围内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全县刑事案件的侦查,并直接侦办部分影响大、危害大的重特大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涉外案件。
(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全县重大警务行动,协调、处置全县重大治安案件、事件和事故。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维护全县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六)依法实施消防监督。
(七)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八)依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全县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九)管理全县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管理全县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县的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一)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来我市检查指导、参观访问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场所和设施的守卫以及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预审和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县危害国家安全、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和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普通刑事案件等案件的预审、移交起诉工作,负责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和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五)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监督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六)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和有线、无线、信息通讯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八)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