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公安局

泽州县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泽州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有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泽州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56-3011133。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泽州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8条。

一是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扩大公开范围。对照《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指导目录》,积极组织户政、治安等单位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录入,目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已全部编制完成。

二是加强解读回应,强化政民互动。强化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以泽州县公安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全部制作政策解读,确保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加强机制建设,明确办理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我局建立健全了拟发文件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完善了文件报批流程,规范了发文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积极做好微信公众号平安泽州的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的同时,确保我局政务新媒体规范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内容不完善、更新不及时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档升级。

(一)范围再拓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梳理公安业务工作,对于属主动公开范畴的,全面及时予以公开;对属于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坚决不予公开。

(二)形式再丰富继续通过新媒体、视频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法制宣传、反诈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

(三)渠道再畅通不断畅通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