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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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经营主体报送2025年度报告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6-01-04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等规定,现就全县经营主体报送2025年度报告通告如下。

一、报送主体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均应报送2025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经营主体要合理确定年报时间,形成定期年报的习惯,尽早完成年报,积累信用财富,享受信用激励政策。

三、报送重点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多报合一”。继续实施农业农村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数据项纳入年报“多报合一”,合并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数据项,将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三个数据项纳入市场监督管理年报一并填报。 

企业年报“多报合一”。继续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与人社、商务、海关、统计、税务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减轻企业多头填报负担。海关管理企业应当合并报送海关“多报合一”内容。所有企业如果在2026年1月1日到5月30日期间,已经完成税务年报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报送市场监督管理年报时,相关资产状况信息会自动带入,无需重复填报。 

重点领域企业年报。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工业产品获证企业报送年报时应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做到应报尽报。 

大型企业年报。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在报送年报时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一并填报公示。 

个体工商户年报。实现年报填报信息“一屏展示”,增加关联带出功能,填报时自动显示上一年度年报内容,个体工商户自行核对信息,发生变化的可进行修改,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点击确认后提交报送。 

四、报送方式

(一)线上报送的三种方式。

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网址:https://sx.gsxt.gov.cn/index.html)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

二是登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scjgj.shanxi.gov.cn/),通过首页的“办事指南--年报信息填报”模块报送;

三是关注“山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通过“网上服务—微信年报”模块报送。

线下报送方式。该种方式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鼓励个体工商户选择线上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五、法律责任    

经营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报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重要提醒 

年报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均为诈骗。请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要轻易泄露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银行卡号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谨防受骗。

年报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年报咨询电话通过泽州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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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