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巴公园区(化工集聚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11-18 发布机构: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2022年山西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指导意见》(晋安办发2022〕10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巴公园区(化工集聚区)建设,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从源头上降低园区安全风险等级,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化工园区认定工作为牵引,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为导向,发挥省级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复核工作的专家服务指导作用,确保2023年巴公园区(化工集聚区)达到C类安全风险等级,争取达到D类安全风险等级,园区安全生产环境持续改善,公用配套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安全监管水平稳步提升。

二、重点整治提升任务及分工

(一)化工园区未明确安全管理机构

整改措施:单独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泽州县应急管理局派驻化工园区分局、安监站。明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

牵头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县编办、县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未明确化工园区四至范围

整改措施:根据《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采用文字表述、边界拐点坐标和边界形状图对化工园区四至范围予以明确。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规划体系建设不完善

整改措施:在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划定的基础上,按照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和消防救援以专篇形式明确。完成总体规划的审批、备案手续。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未配备专业安全监管人员

整改措施:按照“十有两禁”要求,巴公园区(化工集聚区)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7人。采用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或聘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的形式,配齐专业安全监管人员,明确监管人员职责。专业监管人员应具有化工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相关行业领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年及以上。

牵头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县编办、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未划定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

整改措施一是在对拟认定化工园区内现有、在建项目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之上,综合考虑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间距、现有及在建项目3×10-7/年个人风险等值线和相关重大事故后果影响范围,在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基础上划定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二是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划定后报泽州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和晋城市应急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纳入泽州县国土空间规划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配套功能设施不完善。一是供水管网的布置目前不满足环状管网供水或双管路供水;二是未对化工园区内事故废水进行合理分析和估算;三是未建设化工园区公共管廊。

整改措施1:化工园区应建设统一集中的供水设施和管网,满足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设施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的需求,采用环状管网供水或双管路供水,保障园区供水的可靠性。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底

整改措施2: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对园区内事故废水进行合理分析和估算,根据需求规划建设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整改措施3:按照《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 36762)要求进行公共管廊的规划建设、安全管理、巡检管理、数字化管理等。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底

)未进行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分区实行封闭化管理,建立完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二是规范和优化出入园区的人流、物流和车流行驶路径和时间,管控外来输入风险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交通局、交警队相关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底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控不到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整改措施1:化工园区应严格管控运输安全风险,运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进行实时监控,实行专用道路、专用车道和限时限速行驶等措施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交通局、交警队

完成时限:2022年底

整改措施2:对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进行合理规划,按照《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PCIF0050-2020)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并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未建立信息化平台。

整改措施1:园区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整改措施2:二是结合信息化平台,建立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功能模块,对园区内所有产生危险废物单位的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和转移实施监督和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底

)未建立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

整改措施:化工园区通过自建、共建或依托重点化工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符合《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要求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十一)园区现有消防力量不足,未建立特勤消防站。

整改措施:开展化工园区消防专项规划,按照“十有两禁”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的要求,规划建设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配备消防车辆及应急救援装备,并统筹考虑防站的建设

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

责任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底

(十二)化工园区“禁限控”目录制定不合理,未明确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控制目录。

整改措施:充分考虑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特性,结合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承载能力,合理设定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控制目录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十三)巴公园区(化工集聚区)企业宿舍位于园区内部。

整改措施:天泽永丰等企业内有职工宿舍等生活服务区,应设置在园区边缘或园区外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十四)未针对巴公园区(化工集聚区)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整改措施:确定四至范围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化工园区四至范围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中应包含选址安全评估、内部布局合理性评估、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多米诺效应分析等,并提出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十五)未开展化工园区内所有企业安全风险分级。

整改措施:园区管理机构对化工园区内所有企业进行安全风险分级,并编制安全风险分级报告,制作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加强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预警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十六)园区未实施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未建立完善的应急联动与联合执法机制。

整改措施:园区建立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权责清单,明确化工园区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园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牵头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十七)未制定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

整改措施:依据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制定符合园区长远发展利益的产业发展指引,明确产业目录、产业类别、生产能力、工艺水平等关键指标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十八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包括人员类管理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园区内企业管理制度、公共区域类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类安全管理制度、第三方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企业及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企业、承包商安全准入和退出机制,黑名单制度等专业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底

十九)未建立化工园区应急物资储备库。

整改措施:园区采用自建或与重点企业共建的方式,建立化工园区应急物资储备库,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GB 30077-2013)要求,配备设备设施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二十)未编制化工园区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未开展化工园区应急演练。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要求编制化工园区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程序批准、发布;二是由园区管理机构组织,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组织开展1次化工园区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流程应包括演练计划、演练准备、演练实施、评估总结、持续改进五个方面。园区管理机构应根据应急演练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调整

牵头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二十一)未建立对雷电、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机制。

整改措施:化工园区建立雷电、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的机制,加强对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落实有关灾害的防范措施,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灾害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巴公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工作要求

一要明确责任抓落实。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是我县目前面临的一项重要、紧迫的工作任务,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组建工作专班,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强化沟通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治责任,根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倒排工作进度,定时汇报工作进展。每月14日与28日中午12点前报送整治提升任务清单(见附件);每月28日中午12点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汇报当月工作进展。联系人:刘子君;邮箱地址:jxjyqb@163.com;联系电话:0356-3085631。             

三是严肃问责抓落实。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盯紧时间卡点和任务分工,采取专项督查、全程跟踪等方式,督导各项提升任务的顺利推进。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提升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中推诿扯皮的单位一把手启动问责程序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