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泽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3-12-22 发布机构: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印鉴、接待、保密、后勤等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意见、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资产和物资设备的管理。负责机关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等。负责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领域重大问题的调研,组织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承担重要文件、报告、综合性、理论性文稿和领导讲话的撰写,负责本部门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收集和整理工业经济信息,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

(二)人事财务股。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各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及绩效评价。配合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调查。负责对本系统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建立和完善财务会计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协调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本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日常工作。承办全县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党群工作室(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党建日常工作和机关群团组织(工、青、妇)工作。承担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日常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与上级组织、纪监、巡察、宣传、统战、县直工委、精神文明办等部门安排的工作。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等工作。承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总支的日常工作。

(四)经济监测和投资规划股。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工业运行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的综合协调,进行预测预警,提出工业运行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的综合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形成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及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

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新技术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及国际技术交流。指导协调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县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和市级技术中心培育推荐工作。推荐申报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组织重大技术装备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承担全县装备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发展。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和国家、省级、市级对口部门以及县级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招投标咨询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工业企业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工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

承担全县新材料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原材料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评估。

(五)产业政策和节能利用股。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指导本系统普法工作。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拟订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统筹负责工业行业落后产能退出、产能置换相关工作。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实施汽车行业产业规范管理事项,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协调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的聘请工作。

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废旧物资再利用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绿色制造,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组织工作。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工作。

负责经济运行中的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综合协调。监测分析全县公路、铁路、民航及邮政、电信生产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铁路、公路、航空联合运输及集装箱运输工作,加强综合运输协调。组织路企协作,协调重点企业、重要物资运输工作。负责全县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管理和改造工作。监测、分析全县现代物流业运行,促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协调推动物流园区建设。

承担全县化学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办理泽州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

组织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协助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金、项目的引进工作。

承担全县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传统工艺美术管理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工作。对消费品类办理生产许可证进行产业政策项目的确认。

(六)信息化推进股。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推动网络资源共享和宽带发展。

承担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指导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重要工业领域、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信息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

(七)国资监督管理股。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资本运营,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工作,研究分析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行状况,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研究拟订加强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实施工作,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联系社保等部门有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统战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八)国企改革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县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专业化重组。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推进瘦身健体,处置“僵尸企业”,压缩管理层级的工作。协调解决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和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承担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等部门的相关工作。

(九)商贸流通管理股。负责推进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制定规范执法的相关制度。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领域诚信公平服务平台及追溯体系。依法规范零售企业零售商与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依法做好职责范围内药品流通和直销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商务领域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商务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商务领域的法制宣传、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

组织拟定促进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动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和社区商业建设。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市财政性资金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按有关规定依法对成品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管理机制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茧丝绸行业的协调工作。

承担流通行业管理与促进发展工作。推广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支持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牵头组织协调流通行业标准相关工作。促进流通技术应用和现代化发展。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依法对相关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电子商务和外经外贸发展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法规、政策。制定全县外贸发展长远规划和宣传、落实外贸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涉外交易会、洽谈会等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境外对我县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及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机电产业出口基地建设,推动自主品牌发展。协助县内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和国际认证。组织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负责对外贸易统计工作。负责地方口岸管理工作。

负责拟定全县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利用外资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规划。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全县外商投资统计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申报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执行国家对外援助计划。管理多双边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及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及规则。参与拟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拟订电子政务内网信息统一共享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一)民营经济推进股(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扶持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指导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民营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