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督查、机要、后勤、保密、保卫、文件收发和接待等工作;牵头组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全局工作安排、年度总结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以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抓好党的各项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民主生活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职责,搞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督促、协调局属各单位制定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指导基层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抓好全县治理公路"三乱"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治理科(信访室)
负责全系统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年度计划、方案、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工作,并指导下属单位信访工作;负责全系统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和信息中心等工作。
(四)人事教育科
负责全局人事劳资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技术职称评定、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工会
负责全局工会日常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组织慰问困难职工,做好社会捐助救助,做好全县交通系统涉及农民工工资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机关职工健康教育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预决算;管理机关财务收支,管好用好各项专项资金;配合监督检查下属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会计核算;搞好局机关资产的监督与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培训;牵头负责全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公路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路建设、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技术指导和竣工验收;指导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参与拟定全县公路年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规划科
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公路、水路行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县域境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客运站场等交通重点工程动态信息并参与有关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提出我县交通运输有关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负责交通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并监督实施;负责和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和场站规划。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防汛、防疫、地震、消防等工作,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政策法规宣传科
组织实施省、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方案;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审查,行政执法证件核发,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服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局信息宣传报道、网站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 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科(政务大厅)
负责全局行政审批、审核和备案事项的业务咨询、受理、许可、转办、督办等工作;具体职责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审批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分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要求向县行政审批中心及时报送各类许可数据及信息。负责权利责任清单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二)重点办
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的年度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事宜;配合局领导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落实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三)交通建设安全质量监督站
承担全县农村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工作;开展交通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鉴定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四)科技养护科
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科学技术、教育、信息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政策、交通基础设施维护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技术改造、技术培训、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交通科技开发、成果推广工作;负责对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监督检查,公路路况质量检查评定等工作。加强对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领导、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督促路管所建立和完善现有公路养护基础资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路交通流量观测和日常统计,为公路规划、设计、养护、管理提供全面准确、可靠的信息资料,参与并监督公路养护年度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五)运管科
参与拟定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县镇村公交五年全覆盖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县道路、水路运政管理工作,拟定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枢纽、运输场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承担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工作;参与道路、水路运输事故调查工作;指导运管所客运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六)局治超办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治超工作政策、制度和标准;组织路政、运管等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做好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负责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