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负责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决策支持及技术性、辅助性保障工作。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站场、物流、汽车租赁、维修检测、驾驶员培训等相关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市场供求状况、服务质量、监测、评估、考核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开展行业新业态研究、引导、规范工作。协助制定行业发展规划。
(四)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356-699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