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负责制定、组织和实施县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县内道路运政、公路路政、地方海事行政、农村公交、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县乡主干道公路执法等执法类的行政检查工作,并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全县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承担全县重大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
(六)负责县区内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承担县乡公路治超工作,配合县治超事务中心协调县域内治超工作。
(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八)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356-203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