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直学校、中心学校、县管民办学校:
现将中共泽州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泽州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泽州县加强中小学生综合体育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各学校高度重视,严格依照要求执行,确保方案措施落地见效。
附件:泽州县加强中小学生综合体育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泽州县教育工作委员会 泽州县教育局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泽州县加强中小学生综合体育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综合体育活动的通知》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加强中小学生综合体育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提出的“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泽州县加强中小学生综合体育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确保中小学生拥有充足的体育活动时间,提升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数量和质量。通过系统、完整的运动项目学习以及多样化体育活动,让学生掌握适合自身的运动方法与技能,养成健康文明的学习和生活方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施办法
(一)开展课间阳光体育运动。2025年春季学期起,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阳光大课间,鼓励将课间休息时间由10分钟延长至15分钟。每学期组织开展“最美大课间”展示活动。各学校要加强组织安排,充分利用学校场地条件,因地制宜开展跳绳、皮筋、毽子、沙包、
乒乓球、羽毛球等简便易行的体育游戏活动。要鼓励教师走上运动场,走入学生中,设计开展形式多样的“微运动”,引导带动学生走出教室、走进阳光,呼吸新鲜空气,适当运动、休息、同学间聊天交流。体育教师要合理布置“体育家庭作业”,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节假日、寒暑假向学生及家长开放。
(二)实施每天1节体育课。2025年春季学期起,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各学校根据实际优化调整课程、课时设置,在不增加在校时长和课时总量的前提下,将每天1节体育课编入课表,并向家长公示。小学1~2年级可采取“4+1”模式,在原有4节体育课的基础上,增加1节“趣味田径”“体育游戏”等特色体育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7~9年级可按照“3+1+1”模式,在原有3节体育课的基础上,增加1节体能课和1节球类、田径类、中华传统体育类、新兴体育类等特色体育活动课,体能课、特色体育活动课可采用合班教学或走班选项教学等模式进行。推动高中阶段学校每周安排3-5节体育课(体育活动课)。严禁削减体育课时,严禁其他学科及活动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不得以非全体学生参加的课后延时服务、体育社团活动、体育特色项目课等替代体育课(特色体育课)。
(三)提升创新体育教学。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体育教学研究,创新教学方法,加强业务指导,持续提升体育教学质量。各中小学校要提升体育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教学模式与学校体育艺术“一校一品”项目建设相结合,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各中小学校要提高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参与度,结合本地本校特色,因地制宜开展足篮排“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广播体操、跑步、跳绳、踢毽子、打沙包等多样化、多场景体育活动,丰富大课间和课外活动的形式与内容。要通过优化体育课堂、丰富课外活动、健全体育社团等方式,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层层有赛事,确保每一个中小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支持高中阶段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市直高中、县一中要招收体育类特长生。
(四)搭建体育赛事体系。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将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啦啦操、跳绳和中华传统体育等项目作为学校体育竞赛内容,广泛开展校内班级、年级体育比赛,鼓励开展校际、片区体育比赛,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全员参与的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县教育局每年将举办不少于2项单项体育赛事和1次综合性运动会,并选拔优秀队伍代表县级参加市级各项比赛。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广泛开展校园足球运动,举办校园足球联赛,打造校园足球精品赛事,营造浓厚足球文化氛围。
(五)多渠道补充体育教师。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教师〔2025〕1号)精神,不断加大培养力度、优化补充机制、统筹资源配置,强化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在教师招聘中加大体育教师招聘力度,鼓励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鼓励非体育类教师经培训后从事体育辅助教学和组织体育活动。各学校可采用“进、转、培、聘、送”等多种方式优化体育师资保障,打造专兼职“体育授课教师”队伍。充分挖掘文化课教师中的体育人才担任兼职体育教师,由学校体育教研组统一进行课程教学设计,由专职教师逐步引导兼职教师掌握授课技巧;或通过购买体育专项技术人才服务、返聘优秀退休体育教师、引进优秀退役运动员和教练员等多种途径,解决体育师资不足的问题。有条件的学校也可按照规定,引入体育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关心关爱体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和个人成长,积极组织教师参与市县两级体育教师专业培训和教师基本功大赛,合理安排体育教师工作量,将组织大课间、带队训练、指导比赛、体质健康监测等工作计入工作量。
(六)提升学校体育设施水平。各校要对照《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配备标准》要求,加强场地器材保障,将所需建设、改造、配备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条件达标。新建学校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配备体育场地,配足配齐各项体育设施设备器材。“一校一策”整合校内资源,充分利用校内“金边银角”等空间资源,建设“微操场”“微球场”,增加体育运动空间供给。运动场地面积不足的,要结合学校实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拓展综合活动空间,多样化设置运动项目,配备适合的运动器材,保障体育活动场地需求。鼓励通过走班选课、优化体育课编排等方式,错时高效利用学校体育教学场地,提高场地利用率。鼓励学校探索与周边学校、社区、公园等共享共用公共体育场馆。建立体育器材定期补充制度,配足体育教学所需器材,按照规定为体育教师配备服装等必要的教学装备,确保校园体育活动正常开展。
(七)加强运动风险防范。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体育活动安全管理。要加强体育场馆、场地、设施、器材等安全检查,确保符合安全标准。学校要在体育场、体育馆、医务室、宿舍区等场所配备便携式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急救设施。要开展全体师生运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心肺复苏课程,加强教师应对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业务培训。要制定并严格落实体育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赛事安全防范措施,完善运动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以及其他不适合参加体育运动等类型学生筛查,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教学内容合理调控运动强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作用,依法妥善处置运动中的涉法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将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中心,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落实,确保落地见效。各学校要将加强学生体育活动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一项具体抓手,党组织要强化组织引领,校长要切实负责,建立校领导、班主任、体育老师、教职员工共同管理推动的工作机制,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县教育局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适时掌握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
(二)严格落实责任。县教育局将把学校体育工作政策落实、课程开设、条件保障、师资配备、学生体质、近视防控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教育督导部门每学期至少组织责任督学到校督查1次,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和优良率连续三年下降及学生近视率不降反升的学校实施重点监测和督导。学校建立体育教师工作评价标准,将体育教师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特色体育项目训练、指导参赛及教学科研等工作纳入评价内容,作为体育教师岗位聘任和绩效评定重要条件。对工作推进扎实、成效明显的学校,以多种方式进行表扬并推广宣传。县教育局会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出现“阴阳”课表、上课“拖堂”、体育课被占用等问题严重的学校,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广泛宣传学生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同时做好有关舆情风险的防范处置,营造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培养学生正确的健康理念、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多种形式展示学生体育活动成果,引导学生从“要我动”转变为“我要动”,鼓励学生勇于超越自我,激发参加体育锻炼和竞赛活动的热情。要充分发挥家校社作用,组织家长与学生共同参与体育活动,凝聚起关心、关注和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强大合力。
本措施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