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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教育局关于采购川底镇初级中学校等15所学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的询比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9-15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文件精神,现采购川底镇初级中学校等15所学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询比活动。现将询比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采购川底镇初级中学校等15所学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2.服务范围:成交后为川底镇初级中学校等15所学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通过公开方式采购审计服务单位(具体审计期间及资金总额领取询比文件时线下获取)。

3.报价要求: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其报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收取的重要依据。服务单位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报价不得高于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标准。

5.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二、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单位,请于2025年9月17日17:00前,工作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泽州县教育局711室获取相关资料。

2.获取询比文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应的资格条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除外)网页查询截图。

以上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拿本人身份证到场,否则其报名不予认可。

三、响应文件递交

1.报价时单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5)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查询记录截图;(6)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及社保缴纳证明;(7)报价单。

以上资料装定成册叁份,并逐页加盖公章,且密封于档案袋内,竞标截止时间前不得拆封。

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12时;

递交地点:泽州县教育局711室。

五、联系方式

询 价 人:泽州县教育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6-3033548



泽州县教育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