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直学校、中心学校:
为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部署,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广泛、深入、全面地了解社情民意,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家长)、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参加2022年度泽州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3年3月10日前。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涉及社会人士(家长)、教师、学生3类人群。
三、调查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调查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
(二)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将二维码(附件1)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内容保留至3月10日。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广泛知晓和参与对县级人民政府履
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让更多人关心当地教育发展。
(三)各学校把本次满意度调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相关数据列表(附件2)上报至泽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政府履职情况调查”二维码
2.2022年泽州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情况上报表
泽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