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教育局

泽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7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县直学校、中心成员单位督学责任区

现将2024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督学责任区要认真拟定本责任区2024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及随访督导安排,并将电子版报县教育局督导室邮箱


泽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416



2024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全县教育中心工作,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扎实开展教育督导能力提升行动,更好发挥督督学、考核评价和评估监测作用,推行教育督导问责机制,督促各部门更好履行优先发展教育职责,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为推进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持续巩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对标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全面巩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及时调整并健全教育督导机构,配齐配强督导工作人员,落实督导经费等条件保障,确保正确履行职能。

二、继续开展“双减”、春秋两季开学专项督导工作。巩固 “双减”工作成效,将“双减”工作继续作为年度教育督导“一号工程”,针对“双减”开展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提升凝练优秀工作案例,健全畅通“双减”问题反映渠道,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适时组织开展开学专项督导,重点督导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落实等工作;重点开展“课后服务”“五项管理”“控辍保学”“一科一辅”“预防校园欺凌”、“五育并举”等督导检查,指导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大力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落实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以及我县2025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全面达标的总体规划,对照标准做好普及普惠摸底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理清责任,明确时间,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确保我县2025年顺利通过国家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评估验收。

四、有序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顺应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标对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操作指南,并结合我县实际,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强弱项、补短板。常态化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数据监测,健全监测长效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巩固均衡发展成果,为后续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打牢基础。

五、做好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要求,继续做好泽州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自查自评工作,促进县政府落实教育发展的职责。整理完善档案资料,做好迎接市督查组实地督查工作。

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工作。根据《晋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晋市政教督办函〔2024〕4号)和晋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城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晋市教办函字〔2024〕5号)等文件的通知要求,全力督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规章和标准规范,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七、不断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工作意见》,持续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推进督学参加责任区内研训一体加区划管理,按时组织责任督学履职考核。通过专业示范、线上线下等多种培训形式,按规定高质量完成参训学时。推进督学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督学队伍。

八、构建统筹协调的教育评估机制。进一步修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统筹党建、安全、教育教学等评估考核,优化基础教育质量督导评价体系,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学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评价工作与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同步开展,形成管理科学、运行有序、减负增效的工作评估机制。  

九、做好国家级评估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反馈对接北师大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于5月份下旬,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学科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抽取20所样本校的四年级和八年级近2000名学生,同时覆盖教师、管理人员和家长。借助北师大与我县合作的有利契机,探索我县督、查、评、测等教育督导功能的信息化建设,提升教育督导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督学的管理方式,搭建督政、督学、质量监测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