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办学校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
行)〉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40号)《晋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民办学校2023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晋市教校外监函字〔2024〕6号)要求,我县将于五月份对全县民办学校开展2023年度年检工作。
检查范围为经泽州县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重点检查内容为: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
(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三)办学条件符合设置标准的情况;
(四)按照学校章程开展活动及决策机构、校长备案和履职的情况;
(五)学校法人分类登记及财产权的落实、年度财务收支、重大关联交易、办学资金安全等情况;
(六)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
(七)教师队伍建设和师生权益保护的情况;
(八)招生管理和宣传广告备案的情况;
(九)安全稳定工作、和谐校园建设和舆情监控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