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教育局(科技局)

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泽州县教育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全面深化资助育人,持续加强规范管理,有效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努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样拥有人生彩的机会。

学前教育

资助政策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对于符合资助范围的幼儿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

资助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资助标准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年625元。

高中教育

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免学费:1.免除普通高中学费无需申请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个人申请)。3.普通高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我县普通高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是从2012年开始实施,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寄宿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个人申请)

资助标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普通高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各学段优先保障脱贫户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重点保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