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教育局

泽州县教育局关于对2018年度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学校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07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各教学区、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努力营造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稳定的平安校园,根据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关于做好2018年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泽教发(2018)94号)文件要求,将对2018年度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学校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9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教学区交叉检查验收方式,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认真查阅申报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记录和资料,并将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学校负责人进行通报。

(三)检查组成员、检查学校及分工

 共13个检查组,每组3人,由派出单位中层领导任组长,安全员为成员组成的验收组。具体安排如下:

派出单位

被检查单位

周村教学区

东沟(峪南小学、东沟幼儿园)

北义城教学区

鲁村(鲁村幼儿园)

周村小学

李寨(李寨中学)

大兴教学区

北义城(南义城中心小学、北义城幼儿园)

陈沟教学区

大阳(大阳四分街小学)

巴公教学区

陈沟(山耳东幼儿园)

东沟教学区

成庄中学

晋庙铺教学区

山河(衙道小学、山河中心园)

铺头教学区

南村(西域中心小学、阳光幼儿园)

金村教学区

铺头(东蜀幼儿园)

水东教学区

高都(保福幼儿园)

川底教学区

周村(苇町中学)

南村教学区

大箕(大箕中学)

   备注:巴公(来村小学、北板桥小学、三村小学)、犁川(上犁川幼儿园、上犁川小学)、(泽州一中、水东中学、泊南小学、鲁村小学、大阳中心园、周村中心园)均已验收。

  (四)检查内容

   对照《泽州县中小学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见附件),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成效等方面,逐条逐项按照考核项目、内容、分值等进行考核验收。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区和创建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迎检工作;要积极配合检查验收组工作,确保检查验收按时顺利完成。

   2.各检查验收组要对创建学校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对不符合创建标准的学校解决否决。

   3.各检查组要对所检查创建工作和创建学校验收情况、验收意见、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形成检查验收报告,一并与检查表上报县教育局。

   4.各检查验收组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不安排、不参加与检查验收工作无关活动,检查验收组成员交通费由各自所在单位承担。

   附件:《泽州县中小学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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