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新学期伊始,为加强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以下简称“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防范涉校车辆事故,现就校车和接送学生交通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校车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海南、四川、陕西3省“黑校车”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各学校要成立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校车(包括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全面大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做到底清数明。重点审查校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校车使用许可、校车和接送车辆车况、行车路线及道路安全隐患。尤其是深入摸排农村幼儿园用车情况,严防涉校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健全完善校车安全防范机制。
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督促配备校车的学校制定详细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健全安全管理台账,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开展校车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提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组织师生开展“知危险、会避险”等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师生观看校车安全事故警示片、安全教育公益广告片等形式,广泛宣传校车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文件,使校车驾驶员、学校照管人员、教职工、家长和学生做到知法守规,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四、集中开展督导整治行动。
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和黑校车及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县教育局将组织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查处。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紧盯学生上下学及放假返校等重点时段,突出学校、幼儿园周边以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集中的重点路段,加强巡逻管控和执勤执法,严查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以及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社会车辆不礼让校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涉嫌非法营运的,会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
附件1:泽州县校车安全检查细则
附件2:家长拼车接送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泽州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