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教育局

泽州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6-30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各教学区、县直中小学及民办学校:

为确保全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和晋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市教基字〔2019〕12号)精神,结合全县教育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教学区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各教学区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精神,协同政府相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片区、科学确定入学方式,扎实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公办中小学在招完所属服务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后,要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外来务工子女、残疾少儿、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英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现役军人子女等入学。对于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所属教学区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二、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教办〔2015〕4号)和《山西省教育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备忘录》精神,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擅自组织招生,不得超范围招生,不得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录取到其他学校的学生,不得接收借读生。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无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不得参加全省学业水平考试,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校和学生本人承担。

三、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一)小学招生

各小学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保证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都能依法、按时、就近入学。

1.招生时间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由各教学区、县直学校自行确定。

2.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按照“免试就近”原则,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办法。招生服务范围由各教学区确定,民办学校面向全县招生。县直学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确定招生范围。

3.报名材料

(1)范围内适龄儿童报名材料:户籍本。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材料:户籍本、居住证(或房产证)、创业就业证(或营业执照)。

(3)特殊群体子女报名材料:户籍本、相关证明材料。

(4)以上学生统一提供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报名结束后,学校填写《泽州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汇总表》(附件2)备案。

(二)初中招生

1.招生时间

初中学校招生于8月15日前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家长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校自制)。

2.招生范围

坚持招生范围相对固定的原则,初中学校仍沿用泽州县教育局2018年划片招生范围(附件5)。

3.招生安排

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各教学区要做好对口直升工作,组织各小学准确填写《2019年小升初毕业生花名册模板》(附件3),于7月15日前,将汇总模板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县直小学直接上报县教育局。

登记入学学生,可采取如下方式入学: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小学阶段在泽州县就读并取得学籍,可按招生服务范围直接升入初中。新迁务工子女,需符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同时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学籍卡等资料。

(2)回原籍就读学生。分两种情况:一是外县户籍回原籍就读的学生,持学籍卡和小学毕业证到户籍地教育局登记备案;二是回本县就读学生,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持户籍本、学籍卡、小学毕业证,于8月15日前到户籍所属范围初中学校报到。

4.报名材料

根据享受优质高中指标条件提供相应材料外,所有学生统一提供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单位出具的报告单。

初一新生注册完毕后,各校将学生信息按范围分类整理填至附表4,于9月底前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上报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享受优质高中分配指标的条件

从2019年起始年级起,凡初中三年全程在学籍所在校就读且无异动的应届毕业生,可根据以下条件享受相应的优质高中分配指标:

(1)本乡镇户籍学生可享受户籍所在地学校优质高中指标。

(2)在我县购有商品房或集资房且入住的家庭,其刑事法律关系的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具有泽州户籍,可享受房产所在地就近学校优质高中指标。

(3)外县户籍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一方持有本县居住证/房产证/购房收据(须入住)、创业就业证/劳动合同备案表、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可享受居住地就近学校优质高中指标。

(4)我县乡镇政府及驻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子女,持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签字验印的单位证明和工资表,可享受父母工作地就近学校优质高中指标。

(5)条件说明

a.相关材料认定时限:本县初中新生招生中涉及的学生户籍、房产及其他证件统计基准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

b.无异动:指无缓学、休学、转学、借读、转户等现象。如出现学校撤并现象,被撤并校学生可到接收学校享受优质高中指标。

四、招生工作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局统筹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教学区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组织实施。各学校招生工作要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招生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难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弄清问题性质、找到症结所在,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教学区、县直中小学要做好招生入学的宣传工作。要公开区域内中小学校招生政策、公开划片范围、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咨询方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所有初中学校要在初三学生中集中开展一次关于中考招生政策和学籍注册规定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明确填报志愿、报到入学和学籍注册的相关规定,树立理性、负责的就学观念。

(三)建立预警制度

各教学区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提醒考生和家长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通过指定方式查询确认录取结果,若有疑惑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四)落实“十项严禁”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强化监督问责

各教学区、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县招生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县教育局将加大整治处罚力度,根据违规情节对违规学校采取核减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年检、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措施进行处罚。招生结束后,县教育局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各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局基教科联系。

附件:

1.泽州县适龄儿童入学登记表

2.泽州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表

3.泽州县2019年小升初毕业生花名册模板

4.泽州县2019年初一新生学籍登记登记表

5.2019年中小学校招生范围

泽州县教育局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