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教育局

泽州县教育局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7-16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和《泽州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泽教发〔201952号)精神,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因地因人施策,对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全过程帮扶和管理,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贫困户子女就学政策

严格执行《泽州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泽教发201956号)规定,坚持免试就近原则,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对通过政策扶贫,实施异地搬迁的贫困户,其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由迁入地乡镇政府妥善安排,当地教学区和县直学校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妥善解决。因学位紧张不能满足就学需要的,由教学区安排到当地相对就近学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二、贫困户子女就学事项

1.学籍转接事宜。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坚持“籍随人走”原则,本着方便办事群众、简化工作流程的要求,及时为流动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具体流程为:学生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家长持户籍本和转出学校加盖印章的学籍卡,提交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在网上办理转学,转接学籍在30个工作日内完结。期间,自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学生起,先行安排学生在转入学校就读,学籍转接完毕后,由转入学校通知贫困户学生学籍转接事宜。

2.享受中考优质高中指标事宜。按照《泽州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凡初中三年全程在学籍所在校就读且无异动的应届毕业生,可根据情况享受优质高中分配指标。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依据文件规定,享受户籍地学校优质高中指标;如因政策扶贫,整家搬迁至新址,其子女及学籍已转入新址范围学校,可享受迁入地学校中考优质高中指标。此类学生须向转入校提供户籍地政府扶贫部门验印的有效证明、建档立卡手册和搬迁证明等材料。

三、工作要求

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是涉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各教学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务必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在处理招生、学籍转接、指标占用等问题时,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难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弄清问题性质、找到症结所在,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同时,各中小学校要公开招生政策、转学流程、招生程序、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明确报到入学、学籍注册和转学的相关规定,树立理性、负责的就学观念。

泽州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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