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本局编制了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晋城市人民政府及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泽州县教育局组织机构、泽州县教育局下属单位、泽州县教育局内设机构、泽州县教育局领导分工、泽州县教育局法定职责;
2.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安全教育、应急动态、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常识;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3.泽州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xxgk.zezhou.gov.cn/xzfgzbm/jyj/fdzdgknr/zzjg/;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到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第二十条固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泽州县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6-3035458
联系邮箱:37606178@QQ.Com
办公地址:泽州县金村镇府城街199号4号楼7层、八层
邮政编码:048000
受理时间:工作日
(二)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须填写《泽州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复制有效),并对申请材料和身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第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第二,通过互联网邮件发送申请的,请在主题上标明政务公开申请。第三,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监察室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6-303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