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依照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确保“森林公安由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管理、职能保持不变,基层森林公安队伍框架和力量布局基本稳定”的要求落地见效,泽州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积极创新执法改革,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联合开展林草执法工作。
2025年9月,两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泽州县林业和草原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泽林字〔2025〕147号),明确了联合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人员、职责和分工等具体事项,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此次联合执法聚焦林草行政执法、行刑衔接等薄弱环节,统一了案件入口和出口,厘清了行刑衔接中案件受理、管辖、审核等重点事项,有效解决了林业部门法制审核薄弱的问题,使案件受理更加统一、案件审核更加规范、案件办理更加高效,切实提升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联合执法组由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所长和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双主任对各自管辖权范围内工作负责,这种模式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的难题,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力支持。
在重点案件办理过程中,摒弃以往“单打独斗”模式,采用协同作战的方式,联合调查、联合勘验。林业部门发挥专业主导作用,提供林草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支持;弥补公安机关在特定领域知识上的不足;公安部门强化执法威慑,通过侦查破案、治安管理来打击犯罪,解决林业部门执法威慑力弱、调查手段有限的问题。双方依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快了林草案件办理时效,两者有机结合,共同构成了保护林草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坚实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联动 。泽州县林业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水平生态保护推进林草高质量发展,深入探索林草联合执法新路径,进一步完善林草联合执法全流程,锻造一支“理论素养过硬、能力素质过硬、工作作风过硬”的综合林草执法队伍,总结出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泽州经验,以实际行动践行“护绿”使命,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泽州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