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民政局

关于下拨2020年第二批养老服务扶持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06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根据《晋城市民政局 晋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养老服务业财政资金扶持办法>的通知》(晋市民〔2018〕143号)、《晋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养老服务扶持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晋市财社〔2021〕31号)和年初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拨养老服务扶持补助资金37.36万元。其中:泽州县晋宏老年公寓6.14万元(县级)、泽州县巴公镇东四义村壮之乐医养中心8.72万元(市级4.36万元,县级4.36万元)、泽州县康复医院22.5万元(市级11.25万元,县级11.25万元)。

此次下拨资金为运营补贴,主要用于养老机构运营过程中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费用,支付水、电、暖、煤气等必须费用以及减免困难老人入住机构费用等。严禁任何部门、单位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使用情况要及时上报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