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泽州县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27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各镇民政办公室、各养老机构:

为认真落实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现将《泽州县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泽州县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

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巩固提升年和收官之年。根据《泽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泽州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泽安委办发[2022]12号)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已有成效的巩固提升、已经破题的深入攻坚、没有破题的重点突破”总思路,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巩固提升年工作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全面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建立完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

(四)集中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对各养老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检查范围包括:养老机构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是否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巡查、是否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燃气管道、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重点环节。

(五)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六)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县各养老机构要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要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和灭火逃生演练。要结合老年人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要以印制条幅、海报、手册等方式在养老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方法步骤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即日起至3月25日)

县民政局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各镇民政办、各养老机构要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将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人员,明确完成时限,完善推进措施,深入开展整治。

(二)巩固推进阶段(2022年3月26日至9月30日)

各镇民政办、各养老机构要对2020年、2021年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回头看”,结合2022年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对已完成的任务清单,逐项逐条“销号”,认真梳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纳入本镇、本单位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中同步推进。要深入排查整治存量隐患和增量隐患,管控重大风险,整治重大隐患,解决重点问题。要紧盯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问题和短板,通过“开小灶”、借鉴推广典型经验等做法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

各镇民政办、各养老机构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的共性问题和现实困难,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制度、政策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逐项健全完善并推动落实,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民政办、各养老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克服侥幸心理,认真排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零事故发生。

(二)严密组织,确保实效。各镇民政办、各养老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排查记录,发现问题,责令当场整改,对当场整改不了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县民政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各养老机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