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备案工作,现将免疫档案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疫档案资料审核
按照附件1-1进行免疫档案资料核查,核查结果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进行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
1、必备条件核查。附件1-2中的必备条件全部符合要求的,方可继续核查其它条件。
2、其它条件核查。备案的承接主体核查内容见附件1-2,整体评分达80分以上(含80分)的通过审核。
联系人:申 桢13653467600
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4日-30日。
附件:1、2023年泽州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档案资料核查评分表(1-1)
2、2023年泽州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现场核查评分表(1-2)
泽州县畜牧兽医中心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