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及职能设置;
2.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信息;
3.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4.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
5.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公示;
6.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职权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事项;
6.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泽州县政府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通过泽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
1、泽州县人民政府
泽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泽州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其他方式
必要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泽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56-3039232
办公地址:晋城市城区西安街泽州宾馆栋一楼大厅
邮政编码:04800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机关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