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司法局

泽州县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3-23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关于开展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督察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认真对照专项考核评分标准,全面盘点各项工作,形成以下报告。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责任履行相应的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协力共抓法治建设工作。同时,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清单,落实到具体责任股室,定期检查督办,深入推进落实。加大财政普法教育力度,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在全县开展新修订《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宣讲培训,加大宪法和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县财政法治素养。

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一是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调整。“十三五”期间,我县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累计取消、停征、免征及调整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31项,其中涉企收费共计14项,分别为停征、免征、取消育林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调整标准、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年来,累计为企业降费7000余万元。二是常态化公示目录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转发出台了《泽州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泽州县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泽州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并在泽州政府网进行常态化公示。三是持续完善“互联网+监管”制度体系。成立县财政局“互联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以及监管责任人,监管事项共分6大项,9小项,涉及牵头股室行政股、会管股、采管办、企业股、责任股室预算股、文教股、社保股、农业股。要求各股室按照股室职责,确定“互联网+监管”工作人员,落实具体责任,细化业务分工,切实抓好“互联网+监管”工作。

(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制度》《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决策的范围、内容和决策程序,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切实提高决策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专班对出台的每个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核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今年出台的现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审查,同时,按照“谁制定、谁签字”的原则,明确出台政策措施必须严格进行审查,并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共审查文件167件,均未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明确财政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开展法律咨询相关事宜。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晋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财监〔2021〕3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1年8月27日至9月27日对泽州县能源局、泽州县医疗集团(泽州县人民医院)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送达检查,对于重要会计事项在时间上作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和推进机制情况。利用局机关办公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全文以及《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财政政策。同时组织财政干部学习宪法和党内法规,以及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6月17日上午,我们组织党员志愿者在局机关门前开展“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宣传日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消防条例》等安全法规条例,集中发放了关于校园安全、社区安全、家庭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宣传资料,有效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