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司法局

泽州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3-24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2021年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泽州县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结合《中共泽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决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较好地发挥了法治工作对医保工作的保障和支撑作用,法治机关建设平稳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把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专题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积极开展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亲自主持会议研究部署机关法治建设年度工作,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泽州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县级联席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泽州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明确了目标任务。

(二)会议推动。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副股以上干部工作会议,亲自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医保工作部署,定期不定期听取各项工作进展,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三)主动讲法。局长在医保干部职工学习课堂上亲自为全体医保工作人员进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解读,深入所辖定点医药机构宣讲《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医保基金安全使用责任,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健康发展;为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推行“局长讲法”活动,定期安排局党组成员为全体干部职工宣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在机关进一步掀起学习医保条例的高潮。

(四)年终述职。严格执行述职制度。每年县委、县政府考核时严格执行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确保法治机关建设扎实推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增强政治意识。利用工作例会、专题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队伍素质。每周工作例会上及时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按照工作安排组织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增强法治观念。今年先后在县医保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县局、医保中心干部职工以及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累计300余人,参加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进一步增强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组织全县医保干部职工参与市医保局举办的医保普法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医保业务人员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突出素质提升。今年来,抓执法队伍素质方面,我们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大讲堂》专题培训,干部职工业务技能明显提高,着力提高执法水平。2人取得行政执法证,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进一步提升。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一是坚持“四级四同”。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权责清单“四级四同”工作要求,积极认领,并结合新修订的相关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公示。二是提升效能。深入贯彻《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一次不用跑”。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材料、缩短期限,着力提高服务效能。三是从严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出台《泽州县医疗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四是推行“双随机”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随机抽查不低于30%抽查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局“一盘棋”思想,统筹推进2021年医保综合执法工作,切实解决好工作不协调的问题,避免多头、重复、随意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减轻定点医药机构负担

(四)坚持依法行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近年来,我们明确权责,加强管理,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高效开展。一是依法履职。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决策部署,加快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工作安排,细化各执法股室年度执法责任和任务,制定了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计划。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我们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先后制定了规范行政执法的规则,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三是严格裁量标准。为避免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适用不准确、自由裁量弹性过大等问题,我们印发了《泽州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下发到各股室和定点医药机构,要求对照标准公平公正实施处罚。四是配备执法装备。为一线执法股室配备了2台手提电脑、6台执法记录仪,进一步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提高执法效率。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及时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在泽州网、晋城在线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大执法力度。我们始终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非法违法行为的同时,创优营商环境,兼顾弱势群体利益,让行政执法相对人感受到执法“温度”,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法治环境。一是强化日常执法。执法股室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法,深入定点医药机构认真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及时排查医保和医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二是开展全覆盖专项治理。按照省市县部署,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对照检查内容、问题清单和智慧医保系统问题数据开展全覆盖现场专项治理检查工作,通过制定方案,成立专班,自查自纠与现场深入排查,按照工作进度整治,及时消除了基金安全隐患,有力地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三是加强部门衔接。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净化医疗保障制度运行环境,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公安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晋城市医疗保障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晋城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泽州县医疗保障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联合制定了《泽州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四是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案件认真查证核实,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基金安全的法治环境。

(六)注重普法宣传。以“集中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深入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医保监督管理条例》、《医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医保管理法治氛围。一是宣传月推动。扎实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围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主题,我县全面推进“七进三覆盖”方案,走进43家定点医院,通过座谈、调研、授课等方式,向医院管理层、医保办工作人员和医生、护士集中宣传医保政策,介绍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走进116家定点零售药店,听取药店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认识,介绍医保个人账户管理规定,禁止以药换物、以药换药等行为,实现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与乡镇卫生院联合走进企业、机关、街道社区、旅游景点、乡镇农村群众居住集中地,宣传医保政策,解答群众疑问接受投诉,贴近群众做好医保、医疗、医药服务,实现参保群众全覆盖。通过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窗口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和LED屏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8.5万余份,宣传对象达数万人次。二是采用新媒体宣传。邀请融媒体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通过专题访谈、记者问答、现场采访等形式分四期制作了宣传节目。着力提高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的法治意识。三是宪法日宣传。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印发宣传资料,通过业务大厅屏幕循环播放宣传主题进行宣传,邀请专家讲解《宪法》、《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以案释法和以案说法等活动将普法过程融入执法全过程,着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们在“法治建设”活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二是在普法的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措施。三是基金监管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四是大面积向社会开展安全法治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宣传面不够广,全民安全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

四、2022年工作安排

为了更好地巩固“法治建设”工作成果,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行业自律服务规范理念,坚持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引导依法、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在今后切实重视并加强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增强法治建设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创新普法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开拓普法工作新局面。三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继续深入学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四是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依法查处,推进医疗保障工作的依法管理、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