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及农业农村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2023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严格依法决策,规范履行政府职能,对规范性文件加强管理,完善审查流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法治教育,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对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主持讲法。先后主持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学习培训,集中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培训,召开了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等,并进行了亲自讲法,积极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
2023年持续完善《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为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工作指明方向。建立健全了县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工作的领导,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制定了《2023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农业农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农业农村局重点宣传的法治内容,进行普法宣传。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计划》《2023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2023泽州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等制度机制。二是由于机构改革、人事变动等原因调整了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做到了法治建设工作有办事机构,有专门负责人员。三是局党组多次听取法治工作情况,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制定了《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及工作部署》。四是落实了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做到局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中都有述法内容。
(二)深化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宣传活动。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了《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二是持续强化宪法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种培训班必修课;对涉及本部门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及时进行专题辅导和专业培训;推动党内法规和民法典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引导农民朋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今年主要通过普法节点进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宣传、5月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6月依法行政宣传月、9月份中国农民丰收节、12月份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接受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农民群众达8500余人次,使农民群众在普法中感悟法治精神,增强了学法用法的意识。四是突出抓好法治实践活动,确保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2023年参加旁听庭审活动5次。五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各种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本单位窗口岗位、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
(三)严格依法决策,规范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23年共对130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集体讨论或合法性审核;二是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办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2023年所有发文进行了审核。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与山西权洲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作用。
(四)推进政务公开,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将农业农村局职权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服务指南、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政务在泽州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将今年所有行政处罚的22条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了公示。二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制定了《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进行了监督管理,现已完成了45个市场主体的双随机抽查任务。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工作机制,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对全局2023年出台的文件、函等进行全部审核。
(五)规范文明执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强化执法培训,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大讲堂”七期的线上全覆盖培训,有效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二是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泽州县农业农村局与泽州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局队合一”体制。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制定印发了《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文件,采取集中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执法检查。先后开展了打击“农资忽悠商”专项联合执法、“渔政亮剑2023”专项执法、种业专项执法行动、夏收作业农机车辆执法检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活动、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52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230个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8件,结案22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通过高压严管、铁面执法、重拳整治,形成了对农业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震慑。今年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的《XX公司接收未经指定通道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查验进入本省的动物案》案卷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XX经销部经营假种子案》《XXX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使用可视锚鱼渔具进行捕捞案》获晋城市农业执法典型案例。
(六)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化解民事纠纷。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巩固成果,保障土地流转农户合法权益,通过举办全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培训班等方式,提升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化解民事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七)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我局设立专题讲座对农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培训。在泽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暨网格化监管平台培训会16个镇分会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的专题培训,参加培训人数800余人。在2023年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治理带头人培训进行“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带头人”的专题讲座,培训乡村治理带头人250余人。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和认定工作,现认定428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023年开展了9期线上培训,参加培训达5500人次,做到了村村有一名“学法用法示范户”,有效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通过宣传培训引导示范户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推动构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助力乡村振兴,全力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八)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2023年印发了《农业行政执法领域包容免罚事项清单》的通知(泽农发〔2023〕25号),梳理出符合条件的农业行政执法领域包容免罚事项14项,其中农作物种子、病虫害防治、畜禽养殖、饲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渔业各1项,农药2项,动物卫生监督4项,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短板及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重业务,重业绩,重经济发展,轻法治建设现象。
(二)法治机构设置不平衡、法制工作人员配备不足。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不平衡,特别是基层政府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必须由基层政府处理和化解。目前法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表现为:地位低,编制人员、经费不足,办公条件差。法治机构没有专职公务员工作,只有1名事业编制人员兼职。没有通过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人员。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缺少专业审核人员。这些客观上造成法治工作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制约和影响法治政府建设正常发展。
(三)综合行政执法仍是薄弱环节。法治政府建设重在法律实施,我县农业农村范围大,执法事项多,但实际在岗在职的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没有专职执法车辆,执法方式创新不够,制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没有法院生效裁判。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和具体计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持续加强系统内法治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完善局普法责任制和责任清单。深入贯彻“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加强宪法宣传教育,通过普法节点进行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宣传、民法典宣传、依法行政宣传月、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
(四)大力推动规范标准执法。一是健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培养政治素质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执法队伍。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重新梳理局权力事项,调整政府服务网中局权力事项及相应的服务指南。三是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执行力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率。四是创新执法方式,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把案件查处作为执法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在查办案件质量上有新的突破,提高办理重大特大案件能力。在确保农资市场秩序规范有序的基础上,拓展执法领域,把力量向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方面倾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发挥风险评估功能,听取利益相关群众意见建议,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七)推进执法水平提升。继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普法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继续将法律知识纳入干部和职工的培训内容。2024年要配备1-3名具有法律资格证的工作人员,满足法制审核需求,确保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有效。配备10-20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确保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八)开展法律进农村工作。按照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和法律进农村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促进农民学法懂法守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农业农村法治教育环境。通过加强和各乡镇联系沟通,借助乡镇各种主题的宣传活动进行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向乡镇赠送科普宣传册、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带领志愿者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传播到农村。在2022年、2023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基础上,对全县428户示范户继续进行法治宣传培训,使示范户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