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司法局

泽州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29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效确保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度,我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将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充分发挥了局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学法普法工作年度的安排和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对照《泽州县自然资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逐项落实并完成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音像记录,我局为执法队配备执法记录仪等硬件设施。严格要求所有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使用自然资源部、省厅制定的统一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格式。编制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和审核清单。

(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泽州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五)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和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没有出现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不良情况;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制度,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我局印发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度学法计划》等文件,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培训等各方面进行了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局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及时听取和研究有关情况。构建了局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协调、各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干部学法和普法宣传,努力营造法治氛围。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自然资源领域内最新政策文件,以及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全年组织中心组学习10次,支部学习56次,党组成员领学17余次。

2.加强干部职工学法。一是为干部职工购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等法律书刊,为学法提供便利条件。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通过“晋城法治宣传每日一题”微信公众号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项答题活动,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网络集中授课及网上自学,提升了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积极参加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大课堂”讲座。三是举办了4场法律讲座,强化了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

3.加强社会普法宣传。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法律书籍423册、宣传折页1200余张,向社会群众普及自然资源法律知识。

(三)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全面推行“极简审批”,优化简化压覆矿产评审流程,经过和省厅、市局多次沟通,精简了部分申报资料,扩展了申报条件。二是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依据“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方案,我局积极推动标准地与标准化厂房、弹性出让、地证同交相结合,推动巴公工业园区和周村工业园区做好相关区域评价,为“标准地”落地提供坚实基础。目前,以上两个园区正在开展“标准地”相关区域评价工作。三是全面推进“多测合一”。我局于2019年开始在项目用地阶段,推行将土地报批、预审、供地涉及的测绘工作合并为一个事项,由一个测绘单位出具一套测绘成果,即在土地报批时形成的地形测量、土地勘界、地籍调查等测量;成果在项目供地时,利用原有测绘成果在内业进行宗地分割、形成满足供地所需的测绘成果,不再重新测量。目前,已在自然资源部门内部实现了从项目报批、预审、供地及土地首次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多测合一”。通过推行“多测合一”,实现了土地首次不动产登记“零材料”申请。2023年6月出台了《关于印发《泽州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涉及的测绘事项,本着“能合则合、应合则合”及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要求,结合内容相似、出资主体相同等工作实际,原则上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涉及的测绘事项分三个阶段进行优化整合。2023年,23宗供地项目实现了“多测合一”,不仅大大减少了用地单位成本费用,还缩短了项目落地时间。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3年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40起,已全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收缴罚款6404.14.万元(巴公站1593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2起。2023年截止目前共下发图斑1010个,地块总数1230个。面积8514.72亩,其中耕地3567.06亩。违法地块127个,面积785.96亩、耕地面积420.32亩、基本农田面积28.79亩,合法地块305个,面积2415.44亩、耕地面积1415.82亩、基本农田面积0.83亩,其他地块798个,面积5313.32亩、耕地面积1730.92亩、基本农田面积717.93亩。已全部核查上报,违法比例5.8%

3.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配套修改相关制度规定,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制定了县级公共突发事件响应应急预案,建立和健全了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人员队伍、值班速报、机制响应等。5月10日,在我县柳树口镇东下村组织进行了“应急使命·2023”晋城市地震地质灾害综合实战演练;6月30日,参加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实战演练。2023年6月7日在汛前召开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会议,印发《泽州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采取群测群防措施,对年初确定的8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与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明确防治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汛期建立泽州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微信群,发送地质灾害气象预警5次,完善信息上传下达渠道,保持通讯畅通无阻,同时对全县8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定期巡查监测,落实每一位监测人员的责任,地质灾害防治人员24小时进行应急值守;汛后核查中,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隐患点威胁情况发生变化3处进行了入库管理。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1.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泽州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实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2.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各类政务信息共120余条,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确保政务信息依法公开透明。

3.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今年我局共办理人大政协提案9件(已办结)。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全年局领导共出庭应诉10人次。

4.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按照有关要求对2017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并按时上报。

5.严把法制审核关口。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对我局起草的各类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其他重大行政决策均纳入法制审核范围,严格审核程序,安排法律顾问参与,提升审核质量和效率。我局共出具8余份法制审核意见,确保各类行政决策事项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政策。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审核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具有法律执业资格。实际情况是我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很少,且行政执法岗位上持证人员比例不足20%,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二)普法覆盖面还不广,形式还不够灵活。

向基层、向企业、向参与自然资源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延伸不够,专题普法活动开展不经常。普法形式仍然较为传统单一,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普法能力不足,创新意识不强。

(三)行政争议依然较多。

今年行政诉讼二审4件案件反映出的行政争议依然较多,充分说明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在案件发生后,没有及时主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从源头上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方法举措不够。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不大。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目前以纸质卷宗为主,卷宗内文书制作还不规范,卷宗整理标准有待提高,在探索创新利用音像、电子设备记录方面研究不够,成效不明显。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持续做好“放管服”工作。及时落实国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政策,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衔接工作,抓好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工作。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支持行政复议机关和各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裁决,不断改进工作,完善行政行为。三是继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紧抓住“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创新普法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深做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普法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四)要加强部门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与农业农村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对违法案件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严肃查处,确保自然资源监管工作无死角。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司法、纪检监察及乡镇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对新建违法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依法处置;积极配合开展相关的强制执行、刑事责任、责任追究等工作。

五、对全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

一是重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建立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

(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进行廉政教育,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加强对执法案件的管理。定期开展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比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案卷质量,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心。

(三)大力推行“阳光”政务。

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保持畅通,对举报、投诉要及时调查,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三是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