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司法局

泽州县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29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及时制定了泽州县财政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责任履行相应的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携手合作,共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同时,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清单,落实到具体责任股室,定期检查督办,深入推进落实。加大财政普法教育力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县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宣讲培训,加大宪法和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了全县财政干部的法治素养。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进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制度》《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决策的范围、内容和决策程序,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切实提高决策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专班对出台的每个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核查。按照“谁制定、谁签字”的原则,对今年以来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并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共审查文件800多件,均未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同时,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明确财政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开展法律咨询相关事宜。

(二)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降费政策,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落实落细各项降费政策,坚决把该降的费降到位,坚决执行目录清单之外零收费。6月28日,依据省、市相关精神,将国定及省定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山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山西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山西省非税收入负面清单,在泽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确保收费项目有据可查、有实可依。依法推进财政电子化票据改革,坚持源头管控,为财政票据管理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基础数据。坚持以票控费,各执收单位在系统中添加收费项目时,应严格落实以批文及收费目录清单为依据增减设立,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三)大力加强普法宣传。通过现场发放法律书籍,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版面、报刊架等方式宣传国家宪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财政政策。同时组织财政干部学习宪法和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12月1日--12月7日,我们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赴我局乡村振兴帮扶村泽州县高都镇岭上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现场解答咨询问题。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创新意识仍有不足。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

(二)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上,或缺乏明确的工作目标,重视程度不高,导致差距加大。同时,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自觉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突出宪法宣传。今年,针对宪法和财政行业法律法规,我们努力创新宣传载体,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为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鼓与呼。

(二)加强法治教育。组织财政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和研究减税降费方面最新的政策措施,增强财政队伍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意识。

(三)推行阳光财政。利用县政府政务网站,主动公开财政职责、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和预算单位办事。严格按照“两上、两下”程序规范编制部门预算,坚持做到财政预算和决算透明公开,主动接受县人大法定监督、审计监督、媒体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

(四)创新体制机制。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到依法理财、为民服务的全过程,大力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加强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

(五)强化廉政建设。利用“行政执法大讲堂”“一月一培训”平台和3月份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大力宣讲法治财政活动,邀请检察院、司法局等专家为财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升防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