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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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2-28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要求和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持续保障我县自然资源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局长王逢珏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履职要求,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一要点两清单”(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普法责任清单)、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专题会等举措,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不断强化党组对自然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制度,积极参加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汇报。从严督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显著提升。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制度,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我局印发了《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2025年度学法计划》等文件。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培训等各方面进行了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局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及时听取和研究有关情况。构建了局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协调、各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干部学法和普法宣传,努力营造法治氛围。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自然资源领域内最新政策文件,以及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局党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贯穿自然资源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以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为抓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新篇”,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组织召开了10次党组会学习,8次交流研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发挥了以上率下,带动全面的作用。下大功夫树立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提升机关干部法治能力和法律素养。

2.加强干部职工学法。一是为干部职工购买《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读本》等法律书刊,为学法提供便利条件。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专项活动,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网络集中授课及网上自学,提升了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积极参加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大课堂”讲座12次。

3.加强社会普法宣传。一是开展主题普法。以“4.22国际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为依托,进行现场咨询解答,对土地管理、城市规划、不动产登记等法规政策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普及居民对自然资源法律知识的了解。二是精准普法。针对不同群体需求,结合普法责任清单要求,以防灾减灾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等贴近民生知识为着眼点,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珍惜土地资源,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发生,增强人民群众树立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意识。

(三)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职能。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各级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全面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活动,坚持运转更高效,服务更优良的宗旨,不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5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32起,已全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收缴罚款956.57万元(巴公站799.61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起。2025年共下发101个卫片图斑,面积414.66亩,耕地面积386.43亩,基本农田面积199.30亩。已整改87个,面积352.67亩,耕地面积337.15亩,基本农田面积176.94亩;正在整改14个,面积62亩,耕地面积49.28亩,基本农田面积22.36亩。

3.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我局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放在重要工作位置,始终在局务会上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履职尽责。汛前组织开展了雨雪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排查、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冻融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等4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分析研判,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局)与我局联合制定印发了《泽州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泽州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及知识培训工作会议,就我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工作进行了详细;对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63处,逐点落实了监测人、责任人、技术负责人,警示标志全部进行了更新,组织发放隐患告知书63份、防灾工作明白卡63份、避险工作明白卡1170份;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1.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泽州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实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2.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各类政府信息共150余条,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确保政务信息依法公开透明。

3.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今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2件(已办结)。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全年局领导共出庭应诉11人次,均为胜诉。

4.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按照有关要求对2023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并按时上报。

5.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对我局起草的各类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其他重大行政决策均纳入法制审核范围,严格审核程序,安排法律顾问参与,提升审核质量和效率。我局共出具15份法制审核意见,确保各类行政决策事项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政策。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干部学法抓得不够,机关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还没有完全形成;二是基层普法不够深入,一些基层单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思想,法治意识不足;三是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改革还不到位,执法体制机制矛盾依然存在,违法问题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差距,基层法治机构不健全,法律专业人员缺乏,相对于自然资源很强的政策性、业务性特点,法治队伍的能力素质还明显不足,需要不断提升。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持续做好“放管服”工作。及时落实国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政策,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衔接工作,抓好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工作。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支持行政复议机关和各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裁决,不断改进工作,完善行政行为。三是继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九五”普法工作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紧抓住“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创新普法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深做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普法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四)续加强部门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与农业农村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对违法案件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严肃查处,确保自然资源监管工作无死角。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司法、纪检监察及乡镇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对新建违法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依法处置;积极配合开展相关的强制执行、刑事责任、责任追究等工作。

五、对全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关键少数”的法治培训教育,切实提高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执法队伍、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执法能力。